<<古代为何午时三刻行刑>>
午时三刻,太阳挂在天空中央,是地面上阴影最短的时候.这在古代人看来是一天当中"阳气"最盛的时候.中国古代人们谜信的看法,认为杀人是"阴事",无论被杀的人是否罪有应得,他的鬼魂总是会来纠缠判决的法官.监斩的官员.行刑的刽子手以及和他被处死有关联的人员.所以在阳气最盛的时候行刑,可以抑制鬼魂不敢出现.这应该是古人习惯在"午时三刻"行刑的最主要原因.
尽管在古代小说当中,我们常常会看到"午时三刻"行刑的情节,但是不是古代法律规定行刑必须在"午时三刻"呢?情况并非如此.
比如唐宋时期的法律规定,每年从立春到秋分,以及正月.五月.九月.大祭祀日.大斋戒日.二十四节气日.每个月的朔望和上下弦日.每月的禁杀日(即每逢十.初一,初八.十四.十五.十八.廿(NIAN)四.廿八.廿九.三十)都不得执行死刑.而且还规定在"雨未晴.夜未明"的情况下也不得执行死刑.
有人计算后认为,按如此规定,唐朝一年里能够执行死刑的日子不到今天80天.在行刑的时刻上,唐代的法律明确规定,只能在末时到申时这段时间内(大约在下午一时到五时之间).并不是"午时三刻".而明朝的法律也只是规定了和唐代差不多的行刑日期.对于行刑的时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.
(摘录......旧闻参考)





总看到电视剧上说“等秋后处斩”,这也是当时法律规定的吗?